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0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司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以下简称“定价转换”),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转换范围:2020年1月1日前我司已发放的和已签订贷款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均需转换。若2020年8月31日之前该笔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不纳入此次转换范围。


2、 转换时间: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3日起开始,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请贵公司/您本人及时联系申请办理。


3、 转换原则:

(1)贵司/您可将原合同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形式,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一个利率值。

(2)贵司/您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首月的利率值,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的利率值。

(4)若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形式,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值与固定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若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期执行利率值。

(5)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4、 转换通知渠道:我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和联系涉及定价转换范围的客户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衷心感谢贵公司/您本人长期以来对本公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特此公告。


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